發文機關 |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|
受文者 | 如行文單位 |
發文日期 | 中華民國113年12月24日 |
發文字號 | 臺證上一字第11300246291號 |
速別 | 普通件 |
附件 |
1、R-11300246291-1
2、R-11300246291-2 |
主旨 | 檢送「本公司修正『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判斷參考項目』」公告乙份如附件,請查照。 |
正本 | 各上市公司 |
副本 |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、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、本公司上市二部、公司治理部(均含附件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