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證券交易所



發文機關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
受文者 如行文單位
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12月24日
發文字號 臺證上一字第11300246291號
速別 普通件
附件 1、R-11300246291-1
2、R-11300246291-2
主旨 檢送「本公司修正『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判斷參考項目』」公告乙份如附件,請查照。
正本 各上市公司
副本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、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、本公司上市二部、公司治理部(均含附件)